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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议

来源: 沙洋人民法院 时间: 2024-08-29 11:18 点击量: 3416

8月27日,我院联合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汉津监狱、长林监狱、平湖监狱、范家台监狱、陈家山监狱、小江湖监狱、广华监狱,召开2024年度沙洋地区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应邀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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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由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周世亮主持。我院党委书记、院长陈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胡向阳、副院长周凌出席会议,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各监狱主管刑罚执行的领导、刑罚执行科科长等参加会议。

会议设两大议题,第一项议题主要就“当前沙洋地区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与会人员对以下三个问题进行充分交流与讨论:一是对于三类罪犯在申请减刑时是否需要全部履行完毕财产性判项;二是罪犯家属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中非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是否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三是监内罪犯狱内消费标准问题。法、检、监三方围绕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这一目标,结合自身职能以及罪犯服刑改造等实际情况,各自发表观点与建议。

第二项议题主要围绕院校合作课题中“再犯罪危险性分阶段问卷”进行探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参会代表向大家介绍了问卷的设计思路及操作流程,各监狱对这一课题表示大力支持。

此次会议有利于促进实质化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司法理念和标准的统一,同时也深化了院校交流,推动利用最新研究成果指导司法实践,探索将科技直接应用于审判实务。

会议在三类罪犯申请减刑时是否需要全部履行完毕财产性判项、罪犯家属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中非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是否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监狱罪犯狱内消费标准等方面达成了共识。进一步统一了减刑、假释案件执法规范,真正将具有悔改表现,确实改造好的罪犯减刑假释,确保刑事执行最后“一公里”的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