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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先进法院候选对象的公示

来源: 沙洋人民法院 时间: 2023-11-03 08:30 点击量: 16146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2023年度全省先进法院和全省优秀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评选条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

拟推荐湖北省沙洋人民法院为全省先进法院候选对象。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政治部反映。

联系电话:0724-8583876。

附件:1.评选条件

   2.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简介

沙洋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11月2日

附件1

先进法院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全面聚焦“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做深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扎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融合抓好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等,工作业绩突出,各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处于领先位置,在人民群众当中具有良好形象,社会评价高;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凝聚力强,威信高,能够率先垂范,清正廉洁,充分调动本院本单位干警积极性,带领队伍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制度机制完善,内部管理严格规范,各项工作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4.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干警政治素养高、司法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有团结向上、永争优秀的良好氛围;2019年以来荣立集体三等功,或者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等;

5.物质装备建设优良,信息化程度较高,审判法庭配套建设合格,各类物质装备配备和管理能满足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需求;

6.2019年至今无重大错案、重大过失、重大负面舆情和严重违法违纪情况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推荐:领导班子成员违规违纪违法被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但违规违纪违法事由不发生在本法院任职期间的除外;干警受到刑事处罚,或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干警涉黑涉恶、出现“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的。

附件2

沙洋人民法院事迹简介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沙洋人民法院由省沙洋监狱管理局调整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直属法院,辖区监狱地跨沙洋、京山、天门、潜江、钟祥四市一县,主要职能为审理辖区减刑假释及民、刑、执案件。省委编办核定我院内设机构5个,政法专项编制30名,现有在职在编干警25名。我院作为全省唯一由省法院直属、专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基层法院,充分发挥特殊审判职能,维护辖区监狱管理秩序稳定。近年来,沙洋人民法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干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真抓实干、创先争优、务实求效”的工作要求,我院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公正抓队伍,突出重点抓基层,强化机制抓管理,力争在发挥特殊审判职能方面更进一步,为繁荣经济、稳定监狱的改造秩序,维护社会和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财务工作被最高院通报表扬为2021年人民法院财务统计优秀报表,信息化工作获评《中国电子政务年鉴(2022)》“智慧法院”专栏2022年智慧法院典型案例,2022年获省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集体。院第一党支部被省法院评为2023年度“红旗党支部”。涌现出“全国审判监督先进个人”“省直优秀党务工作者”“个人二等功”等先进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