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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法青言③| 李时杰:办案中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

来源: 沙洋人民法院 时间: 2024-05-20 14:24 点击量: 6410

青春五月,青年发声!

今天,让我们走近执行局四级主任科员李时杰,看看他有什么要跟大家交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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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时杰:执行局四级主任科员

我叫李时杰,是沙洋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名干警。很高兴在这里跟大家交流。

我2020年1月到沙洋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工作,2021年7月轮岗到执行局,转眼间从事执行工作马上就要满三年了。

这三年里,在不断的司法实践中,我这个法律“门外汉”走出了“新手村”,从一开始想着如何把案件办完到现在思考如何把案件办好,成长成一名“执行小兵”,用手中法律利剑,为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将生效法律文书的裁判内容真实地转化成看得见的“真金白银”。

电影《第二十条》里有一句话,“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一件案子对我们来说可能只是无数案件中的一个,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就是影响或者决定其一生的事情。因此我认为一个合格的执行员至少要做到四个字,那就是“如我在诉”。要把自己放在申请执行人的角度,去换位思考怎么兑现胜诉权益,必要的时候也要把自己代入被执行人角色,设身处地从他的角度出发,探索化解矛盾的难点、堵点,做到情理法交融,做到实质性化解矛盾,而不是一执了之。

在办理申请执行人湖北沙洋广华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某苗木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为保证评估准确率,我们连续一周在盛夏40摄氏度高温天气,与评估公司人员一同在烈日下清点了12万余株苗木数量和规格。

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组织意向购买人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协调双方对继续租赁土地达成意向协议,解决了其竞拍的顾虑,促成12万余株苗木成功拍出。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全部案件标的378万余元,同时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前遗留的纠纷、被执行人欠付的工人工资等多项问题一并进行了调解,不仅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还保障了工人的劳务工资,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为解决被执行人原聘用的十几名苗圃工人就业问题,我积极与买受公司协调,由买受公司对工人进行了接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标的物交付后还积极做好司法职能延伸工作,通过及时调解,化解买受公司与相邻鱼塘承包人的侵权纠纷于萌芽状态,助力企业良好发展。这起案件的办理,做到了执结一案,化解四案,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反复诉讼、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正是在案件办理中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得到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共同肯定,在各个环节都充分配合,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当当事人送来锦旗、发来感谢短信,那一刻作为法院工作人员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内心中愈发强烈,也愈发感受到守护公平正义的意义。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2024年以来,我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根据我院减刑假释工作特点,对刑事案件涉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进行了调研,报请上级法院,采取交叉执行的方式,探索研究刑事案件涉财产性判项执行新方式。

下一步,我将一如既往在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办理好每一件执行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