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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后,他们努力让生活回到正轨

来源: 沙洋人民法院 时间: 2024-05-24 16:39 点击量: 6501

“未来不管做什么,赚不赚钱在其次,最重要看是不是合法合规,肯定不能再走老路了!”回访中,谈起未来发展,假释人员夏某某反复强调以后做事前一定先搞明白所做的是不是合法。

近期,湖北省沙洋人民法院为检验假释工作社会效果, 联合检察院、监狱、高校,赴湖北省黄石市、黄冈市对陈某某、肖某某、夏某某3名假释人员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社区矫正、工作生活情况,教育提醒他们做守法公民。

“将来不管我干哪一行,先了解这一行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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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人员了解夏某某的现实表现情况。

4月19日上午8点,假释回访人员按时到达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司法局一司法所时,假释人员夏某某和母亲已等在会议室。

“最近主要在家里看看书,从网上查看行情,想假释结束后做点小生意。”夏某某自去年12月28日假释回家后,除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外,多数时间都待在家里。

夏某某今年32岁,大专学历,此前从事电子商务类工作。2021年11月9日,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2021年12月22日,夏某某被交付湖北省沙洋汉津监狱服刑。在狱内,夏某某认真遵守监规,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表现良好。2023年12月14日,汉津监狱将夏某某假释建议书报送沙洋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1日,夏某某假释一案在汉津监狱科技法庭公开开庭。经审理,夏某某已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刑罚执行期间获得两个表扬,确有悔改表现;其财产性判项已履行,再犯风险评估为一般危险,社区矫正部门同意其假释。沙洋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夏某某予以假释。

“假释来报到后,前两个月是严管期,他每周要到司法所报到,提交思想汇报;之后转入普管期,每个月来报到一次;平时还通过定位手机对他实时定位。” 夏某某居住地司法所闵所长说,夏某某是镇上唯一的假释人员,在管理上他非常用心,每个月会跟他谈心谈话,并去他的村里走访一次。

闵所长告诉回访人员,夏某某假释后综合表现较好,服从管教,按时报到,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每次报到跟母亲一起,家属也很配合工作。夏某某所在村庄的村干部也说,夏某某回家后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村民对他的情况比较了解,能接纳他。

“适应现在的生活,就希望平稳度过考验期。”现在,夏某某和母亲在家,父亲和弟弟都在外打工,他想度过假释考验期后,继续到外面闯一闯,不过这次他把守法摆在了最前面。“将来我不管干哪一行,先了解这一行的法律,不懂的咨询律师,合法我再去干!”

“年纪大了,主要照顾老伴、种种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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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干警了解陈某某的现实表现情况。

“老伴刚做了肾切除手术,我年纪也大了,现在主要做做饭,照顾她,另外种种菜。”陈某某今年已经68岁,假释回到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老家后,他按时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并承担起照顾老伴的责任。

2020年,陈某某因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被原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判决生效后交付湖北省沙洋广华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陈某某表现良好,获得三个表扬,确有悔改表现,且其为老年犯、过失犯,并实际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再犯罪风险评估为一般风险,符合假释条件。2023年7月14日,沙洋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某某假释一案,依法裁定予以假释。

“他比较守规矩,非常稳定,严管期每周随叫随到,参加教育、汇报思想、介绍情况,两个月后给他调成普管期,现在他每半个月报到一次。”陈某某居住地司法所吴所长告诉回访人员,假释后陈某某活动范围主要在镇上,平时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有时间也会跟老伙伴聊聊家常。“我们有定位手机,随时了解他的动向。”

“他的法律意识比以前强了,每次到司法所学习都提前很久到。”陈某某的儿媳说,假释后,公公能够提前回家,照顾婆婆,对他们家的助益很大。

“几个孩子对我很好,村民也接受我。”现在,陈某某就想安稳度过假释考验期,尽快让生活回归正常,将来力所能及照顾家人。

“等工作稳定了,想找个女朋友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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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人员了解肖某某的现实表现情况。

肖某某去年11月16日假释回到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后,凭借此前学习的汽车修理技术,很快在当地一家汽车配件公司找到工作。“我现在是车间调度员,每月收入5000元左右。”

肖某某今年刚31岁,大学本科学历。2021年6月,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原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判决生效后,交付湖北省沙洋陈家山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肖某某表现良好,2023年10月31日,陈家山监狱向沙洋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2023年11月10日,沙洋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肖某某假释一案。经合议庭评议,依法裁定对肖某某予以假释。

“回来后,他踏实接受教育改造,去哪都会向我报备、请假,并及时发送共享定位。”肖某某居住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孙女士说,肖某某假释报到后,他们就对肖某某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与其家人沟通,在此基础上制定矫正方案,建立矫正档案。“除了常规的管理手段,我们非常关注他的心理健康,常常鼓励他,给他信心,促进他早日融入社会。”

平时,除了司法所,肖某某所在社区也会要求他每周报到一次,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他都很积极。为了加强对肖某某的管理,社区还对他进行普法教育,每天定位检查,并要求其每月参加两次集中学习。

“假释中虽有一点束缚,但比以前好太多了。” 肖某某非常珍惜难得的假释机会,他坚定地向回访人员表示,一定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司法所和社区的要求来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未来的想法,就是先安安稳稳度过假释期,然后继续学习技术,好好工作,然后交个女朋友,成家立业。”

“继续加强联系,推动假释与社区矫正更好衔接”

“假释最终目的是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以后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公民,不再做违法之事。”在4月18日、19日两天的回访中,回访人员反复告诫假释人员要珍惜假释机会,积极接受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时,回访人员积极向司法所、矫正机构、社区、村庄的工作人员征求假释工作意见建议。

“我们所有18名社区矫正人员,陈某某是唯一的假释人员,他在这些人中是最本分,最守规矩,最好管的。” 陈某某居住地司法所吴所长告诉回访人员,像陈某某这类服从管理的假释人员他们愿意接收。

夏某某、肖某某所在两地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也表示,假释人员通过监狱改造,法律意识、自我管理能力、规矩意识较强,他们的管理压力要小很多。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激励罪犯积极改造,促进罪犯回归社会,实现刑罚目的,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假释工作,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审判,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提前假释,早日融入社会。” 沙洋人民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周世亮介绍,今后还将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更好推动假释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效衔接,帮助假释人员早日回到正轨,从源头上预防假释人员再次犯罪,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