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沙洋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依托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利用视频开庭、网络庭审直播、跨域立案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审判管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跨域立案解民忧,千里之外纾民困
临近春节,在武汉疫情已经开始肆虐情况下,沙洋法院一方面开始启动防疫措施,另一方面运用互联网手段,跨区域提出立案申请,帮助一名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的维吾尔族当事人居某某与其丈夫亚某某离婚案件得到受理,真正做到了“跨域立案一小步,司法为民一大步。”
当事人居某某户籍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什县,其丈夫亚某因盗窃罪被判刑,目前在沙洋熊望台监狱服刑。
根据《中华人民法院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的规定,该当事人的离婚诉讼不属于沙洋法院管辖,沙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向该当事人做释法工作,告知其应到新疆阿克苏市人民法院起诉,居某某情绪突然失控,不听劝阻,仍坚持滞留在沙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坚持起诉,并表示如果沙洋法院不受理她就不离开。沙洋法院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通过不断查找,帮助其与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双方经过协商,决定采取跨域立案的方式,由阿克苏市法院受理当事人离婚诉讼,并委托沙洋法院做好被告的调查材料寄送回阿克苏法院,经过沙洋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多次沟通联系,当事人终于同意用跨域立案的方式完成案件立案,并满意回疆。
下一步,沙洋法院将继续依托智慧法院工作平台,以电子信息化手段有序推进跨域立案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发挥特殊审判职能,维护监管改造秩序
疫情防控期间,沙洋法院防控工作与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从今年一月份到三月份共受理减刑案件349件,结案率达到100%,在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稳步前进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保障减刑假释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
一是坚持及时通报案件审理情况,优化办案团队资源配置,确保办案效果。每月对庭室与个人的收结案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制定科学考核制度,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充分落实权责统一的原则。二是审判庭干警加班加点,做到不等、不拖、不推,积极同各监狱呈报单位联系解决案件相关问题,做到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三是依法处理、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系列社会问题和矛盾纠纷,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顺利开展。四是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要求。在减刑案件中遇到的涉黑涉恶案件时,根据法律规定严格加大减刑力度,从严减刑幅度,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为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助力复工复产的有序展开提供司法力量。
期间还开展了对于2014-2019年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情况倒查工作,减刑收案共21347件,审结21347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8件,撤销(退回)94件,依法公开开庭964件,职务犯罪293件,金融犯罪148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33件,其他 190件,纠正不当减刑9件 ,假释收案9件,审结9件,裁判文书上网21356件。
三、积极推进云上开庭,减轻当事人诉累
4月16日,沙洋法院利用网络平台审理了原告甄某与被告叶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鉴于该案开庭时处于疫情期间,被告叶某远在浙江省温州市,当事人客观上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沙洋法院决定采用网络形式进行审理,在庭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详细说明了网上庭审的注意事项,并做好庭审直播前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庭审的正常进行,当事人双方对此次庭审效果都很满意。
面对严峻的疫情,沙洋法院审判防疫两不误,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落实省、市法院疫情期间的庭审要求,依托现有科技法庭建设成果,有序开展各项诉讼活动。这起案件的成功开庭,使审判工作由线下迅速转到线上,确保了公平正义不迟到。下一步,沙洋法院将以此次网络庭审为契机,进一步总结互联网庭审工作经验,全面确保疫情期间审判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办案效率。
四、疫情防控不间断,执行工作不停歇
在疫情防控期间,沙洋法院执行庭遇到一个棘手的“难题”,申请人湖北绿杉米业有限公司申请对被执行人彭某、罗某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的一套房产进行查封,涉案房产位于四川成都新都区,被执行人又处于无法联系的状态,执行工作难度很大。
考虑到执行工作不能等,在向院领导汇报了相关情况后,沙洋法院执行干警随身携带防疫物资,做好了相应的防护,于4月8日下午驱车赶往四川省成都市,期间克服疫情期间执行困难,辗转多地调查,终于与被执行人家属达成协议,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干警先到当地房管局查询房产相关信息,又到新都区人民法院、郫都区人民法院等几个兄弟法院调查房产具体情况。经调查,房产已被当地法院执行完毕。沙洋法院执行干警随即又奔赴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寻找被执行人,后得知彭某已被判刑入狱,在对被执行人家人做好劝说工作后,其家人承诺愿意代为偿还欠款。
疫情防控关乎生命,复工复产关系民生。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基础上,沙洋法院干警坚守工作岗位,克服重重困难,彰显了奋勇拼搏的攻坚精神,运用多重手段,保障防控不松劲、审执不降档,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