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最高院、省委和省法院关于年轻干部成长的决策部署,努力打造一支“精神上有追求,能力上有提升,业绩上有突破”的年轻干部队伍,确保司法事业薪火相传,院党委研究制定了《沙洋人民法院年轻干部外派学习方案》,并陆续派出干警跟班学习。目前,院执行局干警李时杰学成归来,让我们一起看一下他的跟班学习体会吧。

李时杰
在院党委和荆门中院的大力支持下,我有幸作为法院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赴荆门中院执行局跟班学习,根据中院的安排,我跟班学习的老师是执行一庭吴林周庭长。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我深度参与了执行案件的办理,在吴庭长的耐心教导下,我对执行工作有了更加系统的认识和体会。
耐心细致,春风化雨传导司法温度

“欢迎你来给我们帮忙……在执行工作中有什么问题我们一起探讨,相互学习。”谦虚和善,这是吴庭长给我的第一印象,在后续的跟班学习过程中也一次次印证了这一点。我在大学所学的并非法学专业,接触执行工作也不到一年时间,办案经验十分不足,因此经常会问一些浅显的问题,吴庭长每次都会耐心细致地回答,并具体对照法条一一解释。他不仅在教导年轻干警时耐心和善,对待当事人也是如此。他每天早上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有没有因外出执行而漏接的当事人电话,如果有就会回拨过去询问当事人的诉求并耐心地讲解;新收的案件,他会在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有时候电话沟通不方便,就会积极组织涉案各方人员,当面进行答疑解惑。他这种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八月份,执行局收到一面特殊的锦旗,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共同送来的,正是吴庭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持续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推动案件进程,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

执行工作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一定的强制性,但我们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也要注重社会效果,在司法实践中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证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前提下,争取最大限度地给被执行人留“一线生机”,彰显司法温度。
精业笃行,孜孜以求提升业务能力

2000年从部队转业后,吴庭长先是在刑事审判庭工作十余年,又在2014年轮岗到执行局工作,有着丰富的审判执行工作经验,他时常教导我,在任何岗位上都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要努力成为所在行业里的行家里手。
学无止境,与时俱进。吴庭长的桌子上,除了整齐堆放的案件卷宗以外,还有一摞以案件卷宗形式装订起来的法律资料,这些资料是他从网上下载打印出来的最新出台或者修订的法律法规,只要一有时间,他就拿起笔进行学习和梳理。翻开这些资料,里面每一条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批注。每当遇到问题,他就拿着资料与其他法官探讨甚至辩论,非要弄懂辨明。精湛的业务能力得益于常年累月的学习与思考,他对自己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如数家珍,案件进行到了哪一步、与当事人做了哪些沟通、有什么地方需要重点注意、下一步如何有效推进等,他都会用执行记录的方式进行记载。他说,案件多了,时间长了,有些事情会容易忘记,只有勤于记录,才会让自己少出错。他这种勤思好学的习惯和务实较真的作风,练就出深厚的专业底蕴。执行局遇到大案难案,都说“找吴庭长”。他对年轻干警大度包容并寄予厚望,经常对我说,只要你肯学习,办理执行案件不是什么难事。


“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对青年来讲,底气来自知识、来自思考、来自实践。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好学才能上进,好学才能练就真本领,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向书本学习,“书中自有黄金屋”,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向实践学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出真知;向他人学习,“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三人行必有我师。司法事业正处于不断发展之中,我们要不断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扩大知识半径,再通过实践增加才干,知行合一,才能准确把握处理法治问题的根本方法,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处事有方。
恪尽职守,臻于至善展现执行艺术
在办理案件时,吴庭长对有抵押物的案件坚持进行现场调查。他说,只有亲自到现场,才会发现卷宗材料里反映不了的问题,也只有把这些问题都摸清楚,推动案件才会游刃有余。跟班学习期间,吴庭长带我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申请执行标的近两亿,涉案抵押财产是十多万平方米物流园的仓库、房屋、办公楼等房产,租售情况十分复杂。40℃炎热的夏天,吴庭长带着法官助理和我用两天时间走遍了整个物流园区,与每一个商户交流,向他们告知案件情况;在每一栋建筑张贴公告,对那些未能走访到的或者不在家的商户进行告知并留下联系方式。回城的路上我说:“是不是在园区入口和办公楼贴上公告就行了,毕竟我们没办法做到跟这么多人都一一沟通,而且程序上我们也做到了告知。”吴庭长说:“执行案件有时候不仅仅和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有关,这些案外人的权益也不能忽视,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只有尽可能地做到告知,他们才能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吴庭长非常讲究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对当事人细心耐心,对待拒执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在办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被执行人有拒执行为,他态度坚决,果断决策,敢于亮剑,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搜查、拘留措施,体现司法强制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往往结果并不能达到申请执行人预期,但我们要把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位,这样即使案件终本,也要依法依规终本,申请执行人也能够理解。”正是因为有这样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吴庭长办理的执行案件没有产生一起信访案件。
执行案件不同于审判案件的地方在于既要注重证据和依法办案,又要抽丝剥茧了解案件背后的故事,需要“跑”,需要“熬”,案件办理不是一个简单的动作,而是一连串的行为,环环相扣、步步相连,对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坚持小事做细、大事做好,才能使案件办理的结果既符合程序标准,又达到实质标准。
感悟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跟班学习时间过得很快,感觉还没有学到位就已经结束了,学习的时间有限,学到的内容却终身受用。在跟班学习中我看到了自身的不足,收获了知识,增长了见识,提升了业务能力。吴庭长和荆门中院执行局干警在工作中敬业奉献、吃苦耐劳、攻坚克难、为民服务的品质也鼓舞着我,我将不忘初心使命,保持蓬勃朝气,汲取榜样力量,勇立时代潮头,用坚韧的精神去破解执行难题,为维护公平正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