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决胜执行难, 7月27日上午,在荆门市中院督办、指导下,沙洋人民法院正式启动执行工作攻坚战,院党委书记祝光华同志带领我院干警,在荆门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夏朝阳、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建军等十余名干警的大力支持下联动出击,推进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
原告魏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我院曾于2012年10月9日做出民事调解书,由被执行人王某某于2015年5月31日前赔偿18余万元,因无履行能力,被告王某某逾期未能偿还,本案因此终结,原告魏某于2017年6月向我院申请恢复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我院克服执行车辆严重不足的困难,多次寻找王某某,做了大量执行工作。六年来,王某某在我院的多次督促下分批次共履行7万9千元,但仍剩余10多万元未履行,王某某惯于承诺而不履行,我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效果仍不明显。为解决执行难,我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在荆门中院的大力支持下联合行动。27日上午,王某某对于执行工作仍不配合,针对王某某老赖式地狡辩,我院决定依法以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不报告财产情况对王某某进行十五日的司法拘留。在现场宣布拘留决定书后,感受到再不履行将要受到拘留处罚的压力,王某某终于决定找亲朋好友借钱还债,于2018年7月27日下午筹到二万元款。在两级法院合力出击的威慑下,老赖终于无处可逃,承诺后续还款计划。这起长达六年的执行案件告一段落,使我院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
为打赢执行难这场硬仗,我院认真贯彻上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并在荆门市中院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党委成员包案、全院动员、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等方式,穷尽执行手段,在保障被拘留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成功促使“老赖”履行法律义务,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以实现。